南通市市区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国谈药“三定”管理,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责任医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43号)及《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零售药店遴选工作的通知》(通医管﹝2021﹞96号)要求、经公开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查验,认定南通市康正大药房有限公司南大街店等2家定点零售药店符合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9日-12月17日,7个工作日。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9000237。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对符合的定点零售药店予以认定纳入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