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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创新创造的澎湃活力——黑龙江以60条举措推动人才振兴

发布日期:2024-09-13  点击量:

集成电路碳化硅衬底实现量产,思哲睿手术机器人实现国产化替代,“龙江三号”试验卫星成功发射,哈兽研和石药集团联合研制新型兽用疫苗,粮食生产实现“二十连丰”……从车间工厂到田间地头,从科技创新实验室到产业发展实践场,黑龙江科技创新硕果累累。

人才有活力,创新有动力。近年来,黑龙江以人才振兴60条为牵动,以放权、松绑为重点,围绕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等关键环节,构建全面支持创新创造的人才政策体系,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最大限度向用人主体授权

人才怎样用好,用人单位最有发言权。着眼用人主体在编制管理、人才招聘、职称评定、薪酬分配、成果转化等方面实际需求,黑龙江不断加大探索和攻坚力度,先后出台制度文件30余份,下放取消行政审批权50余项,全力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创新编制岗位管理方式。在省、市、县分级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下放“周转池”编制管理使用权,保障满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用编需求。放宽引才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置特设岗位,跨省引进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自主设置“创新岗位”和“流动岗位”,吸引高水平创新人才任职兼职。

加大选人用人授权力度。打破统一由上级组织或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惯例,在统一政策标准、严格执行规定前提下,赋予规模以上普通高校、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三级医院、中职(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什么时候招人、招什么样的人、什么方式招人,由用人单位自己说了算。

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破四唯”“立新标”,出台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分领域修订细化专业职称评价标准,增设人工智能、冰雪艺术等评审专业促进人才评价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逐步下放主系列职称评审自主权,授权用人单位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让人才评价更有说服力、更加精准科学。

最大力度为人才减负松绑

让各类人才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凝聚起创新创造的澎湃活力。黑龙江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规律,从保障潜心科研、支持创新创业、促进顺畅流动等方面,着力构建全方位的政策体系,让人才从各种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全身心投入创新创造。

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针对省级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项目,全面推行技术路线自主决策制;实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项目负责人可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同时,打破束缚科研活动的经费调剂规定,将设备费以外的科研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至项目负责人,真正做到“财”为“才”用。

推行人才减负“套餐制”。全面精简项目申报和人才评价中需科研人员填报的各类表格材料,推行在线申报、信息共享;严控科研项目执行期内进度检查次数,支持为科研项目配备专门科研助理,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允许特事特办;实行“无会日”制度……让人才轻装上阵、静心治学。

支持人才兼职创新离岗创业。在围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平台亟需,开展集中攻关期间,科研人员人事关系可在原单位或工作单位自主选择;离岗创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到企业开展重大项目攻关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让人才心无旁骛投身科技创新主战场和第一线。

切实提升创新主体获得感

让人才创造的成果有合理的价值回报,是提升创新主体获得感的着眼点和着力点。黑龙江不断改革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待遇、事业、荣誉的激励效应,努力形成“干得多、挣得多,成果多、奖得多”的正向引导和激励效果。

多措并举提高人才薪酬待遇水平。对于全时全职承担国家和省级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支持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实行股权、分红、跟投等激励措施……让人才与用人单位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让人才更好地分享成果转化收益。出台《黑龙江省激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高质量就地转化若干措施》,对于科研院所在省内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成果出让单位和科技成果转化贡献人资金奖励,让科研人员从成果转化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激励和收益。

提高基层一线人才待遇保障。针对基层一线人才结构性短缺、后备力量不足的实际需求,放宽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建立职称晋升绿色通道,对于“援边”以及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聘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目前,全省已有4万余人享受政策红利。

体制顺、机制活,则人才聚、事业兴。2022年以来,黑龙江省各类创新人才加速集聚,为科技创新、产业振兴注入强劲动能,在航空航天、舰船动力、油气开发、种质创新、机器人、卫星应用等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全省发明专利拥有量较2021年增幅40.9%,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44.5%。未来,在深化改革、支持创新的道路上,黑龙江将继续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