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校级文明单位(标兵)检查评选工作
发布日期:2005-06-24 点击量:2005年6月23日上午,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机关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举行工作会议,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陈承贵、唱江华,副主任王风琴、姜守训及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校党委书记陈承贵主持。
会议就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及校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并就相关事宜做出决议。
1、会议同意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提交的《百利宫开展校级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意见》,将于近期在全校开展校级文明单位检查评比工作。检查评比工作坚持日常考核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各申报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项工作的考核不再进行集中检查,由各相应职能部门根据日常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其它方面的检查考核工作,由学校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申报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所在单位领导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党建工作、理论学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原始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特色工作情况及环境卫生建设工作。在检查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考核,进行量化排序。
2、新建处级(含副处级)单位不满一年的,不参加当年的校级文明单位评选。
3、在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基础上,对责任事故、教学事故、予以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违犯计划生育政策、法轮功等现象出现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校党委书记陈承贵同志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及即将开展的校级文明单位的检查、评选和表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1、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校级文明单位的检查评选表彰工作,做好迎评工作,以检查促建设,以建设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2、进一步明确百利宫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目标,确保百利宫2006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重新申报取得成功,力争三年内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或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以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融入到各项日常工作之中。
4、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坚持日常考核与集中检查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学校将进一步健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日常考核体系。
5、校级文明单位的检查评比工作要注意实效,防止走形式。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力求实效,以评促建。
6、对2003年1月以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教学事故、予以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轮功等现象的处级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7、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注重质量,保证时间。使检查工作扎扎实实,促进工作。
8、要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经费落实,财务部门每年要在经费支持上略有增加,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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