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规范管理,在学校安排的经费内,及时保证本学年各用工部门对学生勤工助学的上岗需要,请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和二级学院按实际需求填写《2016-2017年度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登记表》),并于9月2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纸质版,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以便我中心统一安排。如不按时上报《登记表》的部门或二级学院视为本学年度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特此通知。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