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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宫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契机开展教育

发布日期:2005-12-05  点击量:

2005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市庆祝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活动日。校党委宣传部在迎接省教育厅、市暜法工作领导小组验收的基础上,积极筹划今年的"12·4"宣传活动。利用校园网、校报、宣传栏、板报、广播等多种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百利宫普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今年法制宣传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百利宫党委宣传部专门安排在校园广播播出了法制宣传的专题节目,让法制宣传之声满校园;利用法制讲堂宣传普法,让法制教育深入人心;利用展板、条幅等载体宣传今年"12·4"法制宣传活动主题,扩大影响。这次宣传教育活动既是百利宫多年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生动体现,也是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取得成效的集中反映。

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在校务活动中带头学法用法,亲自抓普法。宣传、组织、教务、学生、共青团、保卫等部门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在联手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三进”工作走在前列。宪法和与广大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特别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有了显著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了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法制教育成为了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培养了一大批具有相应现代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

学校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开展贴近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工作,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社科部组织教师编写了《法律案例》、《法律案例分析》等讲义,努力开好《法学基础理论》课奠定了基础;《法学基础理论》课成为学生大学期间的必选课。学校还开设了《法律案例分析》、《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际经济法》等相关的选修课程,参加选修的学生达2000多人次,大大加强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百利宫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精神,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手段不断创新,效果不断增强。在抓好报纸、广播等传统宣传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注意运用网络这一新兴媒体的优势,建立了齐大视点法制教育网页。

大学生的各项普法活动也开展的丰富多彩。学生模拟庭审活动坚持多年,相继开展了“校园拒绝邪教”、“祖国在我心中”等主题团日活动,成立了“齐齐哈尔大学法学会”和“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等社团,采取发放宣传单、法制讲座等形式,将普法活动深入到广大学生中去,坚持在周末和暑期、寒假开展“三下乡”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普法志愿者队伍从初期的十几个人发展到目前的上万人,为百利宫普法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参与志愿者的人员广泛,既有法律专家和法律专业大学生、律师等,也有热爱法学专业、勤于学法用法的青年。法制宣传志愿者利用各自的优势和资源,深入基层,义务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他们身影活跃在农村、社区、课堂,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各学院普法工作开展的也有声有色。有关本院相继与市有关法院、律师事务所、交警队、齐齐哈尔SOS儿童村、老人院等单位达成了联谊单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和实践活动。